问题 | 趁火打劫定抢劫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趁火打劫之举并非必然可被界定为抢劫犯罪。
此词常指代在他人处于困境时,图谋不义之财的行径。 若在此种行为进行之际,采用了暴力、威胁或其他严重的手法,强行从公共或私人场所夺走财富,那么便有可能触及到抢劫罪之范畴。 例如,通过暴力手段强迫他人交出财物,这无疑满足了抢劫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然而,假设仅仅是借助他人的困境,运用欺骗等非暴力手段非法获取财产,则可能会涉及到诸如诈骗罪等其他更为具体的刑事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