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既遂需要得到财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中,实施抢劫罪获得财物并非为唯一的确证标准。
抢劫罪乃是一种性质恶劣且极具威胁性的暴力犯罪类型,该犯罪的既遂判定主要依据于罪犯的暴力及胁迫行为是否已全面展开并完成,进而给受害者的人身权益带来实质性伤害。 即便在犯罪过程中未能实际攫取到财物,亦能足以构成抢劫罪的既遂形态。 这是因为,抢劫罪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受害者的反抗能力,从而实现对财物的非法获取,其关键点在于犯罪行为的实施及其对法定权益的侵犯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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