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抢夺罪,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趁机无人之际,公然从他人手上夺取价值较大之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普遍而言,抢夺行为主要表现为直接夺取财物,并未对被害人施加任何形式的暴力。 然而,抢劫罪则不然,其以非法占有受害人为核心,对财物的所有者、持有人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们立即交出财物。 而抢劫罪中的暴力、威胁程度相对更为严重。 对于抢夺罪的界定,数额较大是决定因素中的一环,具体范围通常设定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 然而,关于抢劫罪的考量并不仅限于金额,只需存在暴力、威胁等行为且成功夺取了财物,便足以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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