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属于杀人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是两个性质完全迥异的法律概念。
抢劫罪是指实施者出于非法占用的意图,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当着财物所有者或者保管者的面,从他们手中强行将财物强行夺走的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其危害性在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身。 抢劫罪并不一定直接导致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尽管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抢劫活动的复杂性及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意程度差异,某些案件可能涉及导致他人的伤亡。 但是,这种伤害是否足以构成独立的犯罪或者是牵连到其他犯罪,都需要依据具体的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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