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证据要求相对较为错综复杂并涵盖了多个方面。
通常情况下,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别:首先是实物证据,例如凶器、争斗现场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等等; 其次是书面证据,例如被害人就诊时留下的病历记录以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等; 第三类证据则是证人的证言,他们亲眼见证了该事件的全过程并且提供了自己的观察和描述; 紧接着,我们会看到被害人的陈述,这是被害人对自己在案件中所受到的伤害及其先后顺序的详细描述; 最后一类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的陈述与辩护,他们就自己涉嫌的某项具体犯罪进行解释或者进行答辩。 除此之外,鉴定机构发出的鉴定意见,例如伤势鉴定结果,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此外,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类笔录也属于此类证据; 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新型证据形式同样不可忽视。 所有这些证据都必须形成一个完整且紧密相连的证据链条,互相印证,从而有力地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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