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立案过了追诉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针对抢劫罪这一性质恶劣的暴力犯罪行为而言,并不存在追诉时效已经过期的情形。
众所周知,抢劫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犯罪行为有着明确的追诉时限规定,具体如下所述:1.若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刑罚上限不足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则应当自犯罪之日起计算五年后才可以判定是否超过追诉时效。 2.若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刑罚上限在五年至十年之间,则应当自犯罪之日起计算十年后才可以判定是否超过追诉时效。 3.若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刑罚上限在十年以上,则应当自犯罪之日起计算十五年后才可以判定是否超过追诉时效。 4.若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刑罚上限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应当自犯罪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后才可以判定是否超过追诉时效。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抢劫罪的刑罚上限为死刑,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追诉时效已经过期的问题。 除非在经过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那么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启动追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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