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怎么撤案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是否能够撤诉的问题,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首先,若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行为定义为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无法视为犯罪活动; 亦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等因素,公安机关享有撤案权。 其次,若是属于自诉案件类型,例如受害人手中掌握有证据证实的轻微故意伤害案件,受害人有权通过撤销自我诉讼方式来实现案件撤诉的目的。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到的犯罪事实显然清晰明了,证据确凿有力,且不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法定撤案条件,那么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将无法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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