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必须造成后果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抢劫犯罪的构成要件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并不以导致任何实际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作为其成立的必要条件。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抢劫罪是指那些以谋求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并且在现场采用暴力手段、恐吓方式以及其他足以控制他人的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并没有酿成诸如人员伤亡等严重的后果,但只要存在抢劫的事实行为,便已经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抢劫罪所侵害的不仅仅是被害人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包括了公民的人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