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抢劫罪还是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抢劫罪和侵占罪所体现出的犯罪特征与性质截然不同。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性手段,在现场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这种犯罪的主观意图在于强行获取他人财物,而客观行为则表现为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 相较之下,侵占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当事人仍拒不归还此类物品的犯罪行为。 该种犯罪的特色在于首先合法地取得财物,然后再非法地加以占有。 判断何为抢劫罪以及如何确定构成侵占罪,需要全面深入地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实际采取的措施,以及获得财物的方式等诸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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