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打了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需结合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一般而言,该犯罪类型涉及到行为人在主观层面上存在着伤害他人的意图,同时在客观事实上也确实实施了对他人身体的侵害行为,且这种行为最终导致了受害者轻伤或更严重的伤害结果。 若在遭受殴打之后,经由专业机构进行伤势鉴定,证实其已达到轻伤及以上的级别,例如出现骨折、内脏受损等情况,那么施暴方极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然而,若仅为轻微伤,则可能无法构成此罪名,而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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