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不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是指在主观意识上具有故意性、旨在非法损害他人人身健康的行为。
然而,以下行为往往并不被视为故意伤害罪的表现形式: 1.由于意外原因而导致他人身体遭受损害的情形。 如在无法预见、且不能通过合理措施加以避免的情况下,致使他人受到伤害。 2.在实施正当防卫过程中,对正在进行违法侵害活动的人员所造成的损害,但其程度并未超出必要的限度范围之内。 3.因履行合法职责而对他人身体产生的损害,例如,执法人员在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所引发的必要身体接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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