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是犯什么罪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遭到刑事拘留并非必然代表已被确认为罪犯。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据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工作进行期间,遇到了某些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而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许多不同的情形皆有可能引发刑事拘留,例如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乃致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罪行; 又或是涉嫌盗窃、诈骗、抢夺等常见犯罪行为,并且已有充分证据显示存在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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