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疑员工拿回扣怎么可以立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对公司某位雇员涉嫌私下收取回扣一事持有怀疑并且考虑进行司法诉讼,则必须依据确凿的证据并遵循严格的法律流程。
首先,您应尽全力搜集各类可以证明此项行为的证据,例如详尽的财务流水记录、真实有效的交易凭据以及具有权威性的证人证言等,从而形成有力地论证雇员确实涉嫌收受回扣的事实。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业贿赂无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明确规定:任何经营者都不得通过财物或其他手段向以下单位或个人行贿,以获取商业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1)与本交易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 (2)受本交易直接相关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个人; (3)利用其职权或影响力影响本次交易的单位或个人。 同时,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可以选择明示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合理的折扣费,或者向中介人支付约定的佣金。 然而,无论是支付折扣还是佣金,皆需如实入账。 同样地,对于接受以上折扣或佣金的业务伙伴,亦须按照规定如实入账。 若证据充足且满足案件推进所需的立案标准,贵公司便可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实名举报,待公安机关介入后依法开展立案侦办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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