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看伤情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九十二条明文规定,聚众斗殴罪针对的主要对象为活动的策划者以及积极参与的涉案人员。
倘若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导致他人身体遭受损害,则可能触及到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等相关法律问题。 关于“聚众斗殴是否需考虑伤势情况”这一疑问,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因为无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其定罪量刑均与所造成的伤害程度密切相关。 若在聚众斗殴事件中有人员受到了严重伤害甚致死亡,那么便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具体的刑事责任应根据实际伤势情况进行判定。 然而,若聚众斗殴未对他人造成重伤或死亡,仅产生了轻伤或轻微伤害,那么可能仅构成聚众斗殴罪。 但是,若在聚众斗殴过程中有人遭到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那么除了聚众斗殴罪之外,还可能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并将依照这些罪名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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