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快速退还取保候审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如何快速退还取保候审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三条明文规定,倘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阶段严格恪守各项法规条款,并无发生第七十一条所指违规行为,待取保候审期届满之际,可凭解冻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是相应的法律文书前往金融机构领取应退回的保证金。为此,欲促使迅速返还其取保候审款项,相关人士务必要在这段时期内的行为尽量遵循法律规范,杜绝犯下任何取保候审期间的责任过错,且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当立即与承办案件的执法部门取得联络,获取解冻取保候审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文书,随后携带上述文件至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如何快速退购房定金 出现以下情况时,我们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当双方在订约过程中,对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那么我们可以通过这份认购期内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添加补充协议以实现退还已支付定金的目的; 其次,如果遇到项目进行内部认购,但该房产项目尚且并未取得全部五证许可证的情况,那么基于这种事实情况,我们便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购买款项,而不必投入过多精力去搜集相关证据; 另外,如果开发商未能恪守约定,按期交付出售房屋,那么这将被视为其违约行为,我们有权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其退还购买款项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依据我国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在公诉案件程序中,嫌犯与被告人在取保候审阶段能够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而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那么直至特定的期限届满之后,他们便有资格凭借应有的了解封通知书以及相应法律文书,前往相关金融机构领取保证金。此举旨在提速返还程序。为确保上述步骤得以顺利进行,当事人务必尽量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并且在期限到期之际,立即联繫执法机关获取解冻通知书,最后携带相关文件至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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