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学生杀人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及第二百三十二条之相关规定,对于涉及中学生违法行为的审判,必须充分关注被告的刑事责任年龄段及其实际犯罪情节。
若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尚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即十四周岁,依据法律则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是已经超过十四周岁却仍未满十八岁者,则需在量刑时予以适当从宽处理或是减轻刑罚。 而针对已成年的中学生被告人,则应依照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若被告人系故意杀人,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其可能面临死刑、无期徒刑甚至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严厉惩罚; 若情节相对轻微,也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亦应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 因此,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被告人的年龄以及其所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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