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子大打出手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父亲与儿子产生肢体冲突”的案件时,首要关注点应集中于其是否已构成刑事犯罪。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法律规定,倘若这位父亲蓄意对自己的儿子实施人身伤害,并且这种伤害程度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标准,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故意伤害罪。 然而,若伤害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但却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即对他人进行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那么他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拘留以及罚款。 具体的裁决结果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这其中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若伤害程度相对较轻,且无其他加重情节,那么可能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所述的情节较轻的情况进行处理,即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反之,若伤害程度较为严重,那么可能会按照该条款所提及的加重情形进行处理,即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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