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金店未造成损失的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抢劫罪应得的基础刑事惩罚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需另处罚款。
如若抢劫行为未引发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务损失,且又非上述所列重特大情节,那么一般来讲,应依照基础刑罚进行裁决。 然而,具体的审判结果仍将充分考虑到犯罪的诸多细节,例如犯罪动机、作案手法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等。 在此类案件中,倘若犯罪嫌疑人为实施抢劫而采取了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尽管最终并未给被害人带来实质性的损害,也有可能无法构成“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重特大情节。 然而,鉴于其行为已满足抢劫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因此必须依法定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之后做出判决,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方面。 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未产生严重后果,法官在量刑时或许会酌情予以考虑,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完全豁免重特大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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