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绑架案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明文规定,绑架罪之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则刑法规制范围为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其处罚金。 法庭将根据案件实质情况,主要考察绑架行为背后动机、所采取手法、造成结果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因素,对犯罪情节轻重进行合理判断。 若在儿童被绑架过程中未遭受人身伤害或丧失生命,并且罪犯展现出深刻悔悟心意或乐于积极赔偿受害者财物等行为,将可能将此类事件认定为情节较为轻微,进而给予相应程度的缓和刑罚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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