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是否是结合犯案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绑架罪并不属于结合犯的刑事范畴之内。
所谓结合犯,乃是将两个或者更多的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联合起来,进而构成一项全新的犯罪活动。 然而,绑架罪却是由单独一个犯罪行为所构成,并无其他独立犯罪行为的参与和结合。 这部法律条文仅仅针对绑架罪的构成要素以及相应的刑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到与其他犯罪行为相结合的情况。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绑架罪并非结合犯的典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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