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击毙绑架罪犯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在面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实施防御行为,导致不法侵害者伤亡的情况下,不应被视为防卫过当,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击毙绑架罪犯是符合正当防卫原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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