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了杀人而拘禁定非法拘禁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采取其它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皆将被判定为非法拘禁罪。
但若此类拘禁行为系出于故意杀人的意图,则已超越非法拘禁罪的界限范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因此,当拘禁他人的目的在于实施故意杀人时,应将其归类于故意杀人罪,而非简单地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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