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直接故意杀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客体要件方面,故意杀人罪所侵害的客体乃他人宝贵的生命权利。
法律意义上的生命,系指能够自主呼吸且保持新陈代谢的存活有机体,这亦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至于客观要件部分,首先,犯罪者必需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特定行为,无论是积极实行还是消极不作为均可构成此罪。 其中,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杀人罪行,仅限于对防止他人死亡结局承担特定义务之人方能构成。 其次,犯罪分子的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必须为非法行为,即明显违背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例如,执行死刑或正当防卫行为皆不在故意杀人罪的范畴之内。 最后,无论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成事实,抑或是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成立,皆以被害人最终死亡为必要要素。 然而,唯有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危害行为及其产生的被害人死亡后果之间存有因果逻辑联系,我们方可判定犯罪嫌疑人需为此案承担相应的刑责。 在其主体要件中,故意杀人罪的主体通常为一般正常的自然人,亦即是我国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享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公民。 至于主观要件部份,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在主观心理状态上需要犯罪嫌疑人怀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恶意心态,这既包括直接故意的情况,同样也涵盖了间接故意的情形。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应明白自身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对此抱持期望乃至放任的态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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