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小三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坏家庭和睦与稳定的第三者确实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准则,然而,以暴力手段殴打第三者便不应当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任何情况下,但凡并非出于自卫目的而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均将被认定为非法行为,必须担负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倘若这种行为造成受害者轻伤及以上程度的损害,那么便有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名,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 反之,若未达至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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