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责任能力指什么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刑法学理论,刑事责任能力乃是指自然人或法定代理人在实施涉及到刑罚裁决的违法行为时,对于自身行为的识别及控制能力,这是判定其是否要为自身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如接受刑事制裁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谴责——的关键要素。
具体而言,刑事责任能力的规范性要求如下: 年满十六岁的成年人若触犯了法律,即应被认为应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而在成年人中,被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是从十四岁至十六岁的年龄段,若在此期间犯下诸如谋杀、人身攻击导致的严重伤伤害乃至死亡、强奸、抢劫、非法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等严重法律罪行,他们亦须为其行为负责; 二是在十二岁至十四岁这个阶段,如果是严重的恶意杀人案件、人身攻击事件,导致他人死亡或是用极其残忍的方法使他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导致严重残疾,且这些罪行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绝对确认可以追溯,那么这些未成年人也将被视为要对此类犯罪行为负有责任。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未满十八岁的年轻人,若他们将要面临依前述条款追究的刑事责任,则他们应该得到适当的重量或者需要减轻其法律制裁。 若是因为未到达十六岁的法定年龄无法承担刑事责任,按照规定,其亲人或其他合法监护人需要承担起照顾及辅导的责任,必要的时候,还需进行专门性的矫正教育。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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