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构成本质上的纵火罪行需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构成条件:
首先,客体。 此罪行设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公众安全,即针对那些非特定人群中的生命、健康或重大乃至私人财产的安全性进行的保护。 其次,客观方面。 从实质角度看,本例中体现的纵火犯罪行为,指放火焚烧任何公共或私有财货,对公众安全产生威胁作用的活动。 所谓「放火」,指的是故意引发各种物资(包括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 其具体操作方法,可以采取行动,即将各种点火工具直接用于点燃这些公私财物。 另一种可能的操作方式则属于消极的、不作为的方式,即故意不遵守自身防止火灾发生的职责与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某位电器维修工,当他意识到所负责维护的电器设备已经损毁并可能导致火灾时,他却未作任何维修措施,放任火灾的产生。 这恰恰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纵火行为。 再次,主体。 此罪行的发起者应为一般的普通公民。 鉴于放火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故刑事法律规定,年满14岁至16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若触犯此项罪行,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关于主观方面。 在主观因素方面,此罪行体现出的态度是故意为之,即明确知晓自身的纵火行为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危及到公众安全,且希望甚至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 若是并非故意造成的事件,那么便不会被判定为纵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