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见死不救涉及什么罪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警方未能尽职履责,甚至对身陷险境或面临危险的民众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时,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其法定职责,很有可能上升至刑法层面,被视为故意杀人。
众所周知,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群体肩负着特殊的法定救助义务,其拯救民众于危难之中乃是其法定义务。 因此,当由于警方的怠慢与不作为,使得公民人身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或侵害之时,他们将无法逃脱应承受的法律制裁。 首先,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事处罚尺度: 1.倘若行为人故意杀害他人,将被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然而,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行为人将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接下来,我们来解析一下构成故意杀人罪所需要满足的四个基本要素: 1.犯罪客体,即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也即是他人的生命权。 2.犯罪客观方面,犯罪行为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规定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客观要件。 3.犯罪主体,即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应当具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即包含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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