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级未获谅解,如何判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评定为轻伤一级且未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则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刑事追究。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况通常会依法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中,拘役时长最高可达六个月,管制期限最长达两年。 在此类案件中,肇事者还需对受害人因其轻伤所造成的人身损伤进行赔偿,这其中包括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所需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必要开支; 同时,由于该事件导致的受害人务工时间缩短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也应由加害方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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