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骗儿童罪和绑架罪并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骗儿童罪及绑架罪在特定情况下存在并罚的可能性。若行为主体同时施行了拐骗与绑架儿童的违法行为,则应将其视为各自独立的犯罪事实,适用于不同的刑事法律条款,并据此进行定罪量刑,最后再行合并执行相应的刑罚。
然而,关于是否实际并罚,需依据具体案情以及法官的裁决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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