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抢劫罪有追诉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针对抢劫犯罪行为的追究时效,具体应视不同情况而定。通常来说,普通抢劫罪的法定诉讼有效期为自犯罪之日起计算五年,然而在存在本条款所列的任何一种加重情节的情况下,诉讼有效期可相应地延长至二十年。因此,对于一般的抢劫罪行,确实存在着诉讼有效期的限制;但是对于涉及到加重情节的抢劫犯罪,其是否具有诉讼有效期或者说诉讼有效期的长短,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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