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最高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针对第二百六十三条中所述的抢劫犯罪情况,其量刑机制的最高上限可至死刑的惩罚程度,并且还需同时支付罚金或对犯罪所得予以没收。而关于具体的判刑深度,则需要综合考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抢劫行为的实施方式、发生地点、涉案金额以及有可能带来的影响结果等等。在此基础之上,如果犯罪行为能够在该条款内所列举出的八项严重情节中找到对应,比如在他人家中进行抢劫、对着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进行抢劫或涉案金额巨大、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持有枪支进行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等,那么将会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要支付罚金或对犯罪所得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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