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威胁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抢劫罪,威胁手法之定义为犯罪分子利用其非法手段以达到强迫被害人为其交出财物的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载,抢劫罪的威胁手法可包括暴力、胁迫以及其他形式,其中,这些手法必须具备令被害人感到惊恐,进而不得已交付财物这一效果。倘若威胁手法足以压抑被害人的反抗能力,那么通常会被视为符合抢劫罪的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衡量是否构成抢劫罪的关键要素之一便在于威胁手法的具体内容及强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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