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后故意伤害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当发生了抢劫并伴随有故意伤害之嫌的行为时,一般的做法是将这两个独立的犯罪事实分开考量,每次以单独法定罪名的形式作出裁决,随后再将两次刑事处罚合并执行。具体而言,抢劫罪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三条,而对于故意伤害这种情况,其对应的法律规定是第二百三十四条。
若是两个罪名相互交叉存在的情况下,法庭将会根据各个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分别做出判处结果,然后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对被告人实行合并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部分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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