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现金多少算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系指行为人为实现其不法获取他人财产之目的,不惜借助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
就此罪行而言,涉及到的金额大小可划分为巨大与特大两个档次: 其中,抢劫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者,即可被视为数额巨大。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抢劫罪中数额巨大的界定,需参照各地方所确立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来执行;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抢劫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应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具体的数额则需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进行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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