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立案了可以要求抓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涉案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名并已符合逮捕之法定要件,则应依法进行逮捕处置。
然而,逮捕需遵循特定的法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二)存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威胁; (三)可能破坏、篡改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串通他人作虚假供述者; (四)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性行为者; 以及(五)意图自残或逃跑者。 只有当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得到满足时,方可施行逮捕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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