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的实际行动承担了打击伤害的意愿,然而在主观认识上只是存在着伤害的意图,并不具备致人死亡的预谋。 因此,此次事件的悲惨结局并非源于其蓄意为之,而是由于嫌疑人的误操作导致的。 在此情形下,死者的离世被理解成是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更严重的社会后果,从而增加了他所面临的刑事法律责任。 而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则有别于前者,具体表现在: 嫌疑人的行为确实引发了死亡这一悲剧性后果,他对此事同样持有过失的心理状态。 但是,相较于故意伤害杀人案件,嫌疑人在当时并没有表现出任何针对受害者进行伤害的意图。 因此,二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备伤害对方的不良动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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