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37天可以出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某人被判定为涉嫌实施故意伤害罪行,他将被拘留长达不过37个自然日内。
若公安部门认定该名拘留人员需要进行司法逮捕,他们应在完成拘留者的拘押后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完备的材料进行审查及批准。 在特殊情形下,公安部可能请求将审查批准的期限延长1日到4日。 那些靠流窜犯罪、多次侵犯法律以及以群体形式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时间则可合理地延长至最多30个自然日。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享有最长7个自然日的深入调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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