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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延长审限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程序中延长审限期限的规定,旨在确保每起案件均能得到详尽且全面的审查,同时维护司法公正性与透明度。
通常情况下,刑事诉讼的初级阶段一审应该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应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出现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各项情形,则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审理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仍需延长,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二审审判应在两个月内完成。
同样地,对于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出现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各项情形,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审理时间;
若遇特殊情况仍需延长,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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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