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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得减刑的犯罪有哪些行为
分类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过现行的司法制度之下,有部分刑事案件犯罪者,在特定情境之下无法获得法律给予的减刑待遇。
举例来说,那些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倘若因为故意犯罪而未能执行死刑的情况出现,他们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将需重新开始计算,并且只有在情节由轻转重,或是有悔过之意以及立功表现等法定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才能得到被减刑为无期徒刑的机会。
此外,对于那些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等因素,同时决定在他们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对其进行终身监禁,不得再有减刑和假释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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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0: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