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如何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制度下的罪犯,其减刑的具体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当犯罪分子身处死刑缓期执行阶段时,若他们能持续遵循法律法规,并未出现任何故意犯罪的恶劣行为,待二年期限届满之后,便会得到政府赋予“无期徒刑”的宽大处理; 其次,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倘若犯罪分子能够在同一时间做出重大立功的举动,那么在二年期满之时,将会被政府降低刑罚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处分; 此外,对于那些被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且曾多次犯罪的累犯,国家法院将会依照其犯罪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作出是否对其施加“限制减刑”的判决。 最后,对于那些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来说,国家法院同样将依据其罪行的严重性和情节发展,实施是否对其进行“限制减刑”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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