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的人是否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判决中,并不一定所有罪犯都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刑罚的惩罚。
实际上,仅有被依法判定为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需承担此刑罚作为其附加刑。 至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之罪行的犯人,他们能否承受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则基于个案事实来进行判断与决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那些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分子,理应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之刑; 而对于故意谋杀他人、实施强奸、纵火、爆炸、投毒、抢劫以及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犯罪分子,同样也会面临到这类附加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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