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复核后,一般需要多久才会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死刑的指令之后,下级人民法院需在七日内完成执行程序。
然而,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暂停执行并迅速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首先,若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存在错误; 其次,如果罪犯在执行前揭示了重大犯罪事实或是展现出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对原判决进行改判; 最后,若罪犯正处于孕期。 对于前两款所述的暂停执行原因消除后,必须再次请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指令方可继续执行; 而对于因第三款原因导致的暂停执行,则应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五百零九条 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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