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立即执行还有活的机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例中,一旦满足特定法律规定的条件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执行死刑。
例如,如若在实施死刑暂停过程中发现相关判决存在在执行前就已经存在的认知错误、揭示出重大犯罪事实或是展现出其他极其重要的立功行为,甚至是在执行过程中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处于孕期等特殊状况,都应立即停止执行,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裁决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