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死刑犯用什么执行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枪毙方式,即是采用步枪无瞄准头部精准射击的技术,要求犯人事先保持跪姿,行刑人员须在犯人后部进行枪击。
若首次开枪未能命中要害部位,需进行二次射击,直到确定犯人性命终结为止; 2.注射毒药作为近年来发展迅速且广泛运用的新型死刑执行手法,要求罪犯被束缚于座椅之内,由特定法庭人员对其手臂静脉注入相应药物。 通常情况下,犯人在数分钟之内因心跳停滞而失去生命体征; 3.对于任何非传统的死刑执行途径,如枪决和注射之外的手段,都应事前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正式批准与许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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