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有哪些惩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惩罚包括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死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具体规定如下: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