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多少钱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涉及非法吸纳或变相吸纳大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之行为,若个人涉及此类活动且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以上,抑或单位涉及非法吸纳或变相吸纳公众存款,且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者,皆将列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追究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量刑结果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犯罪情节、社会影响以及造成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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