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以后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能否撤案的问题,其答案取决于诸多方面的具体环境与条件。
一般而言,倘若涉及自诉性质案件,例如侮辱罪、诽谤罪这类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有权自行撤回对被告人的指控。 然而,如果属于公诉性质案件,诸如故意杀人、抢劫以及其他重大罪犯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能轻言撤案。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若案件可能导致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出现,即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期限,或者经过特定赦免令免除了刑罚等情况,那么侦查机关应依法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