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数额是多少万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其立案标准需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即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这是因为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对广大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投资风险。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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