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前科人员再次盗窃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前科人员再次实施盗窃行为的案件审理标准,与首犯盗窃时的规定保持一致。
通常情况下,盗窃数额需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之间,其犯罪事实才足够立案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在经济较为活跃的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适度抬高该档次的立案标准。 对于那些已有盗窃犯罪前科的个体,若再次实施盗窃行为,法院在判决量刑方面可能会将此视为加重刑事责任的因素加以考虑。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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