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超过多少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嫌构成盗窃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处理的基准通常为涉案被盗公私财物的价值达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或以上者。
然而,需特别指出的是,在不同地域范围内,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差异,实际的立案金额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调整。 普遍而言,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其相应的立案标准可能略高于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 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以非法侵入住宅方式进行盗窃、携带凶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违法行为,无论其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大小如何,均应依法予以立案并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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